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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》的通知

教技厅[2014]1号
 
 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内各司局、各直属单位:
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根据《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》,研究制定了《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、本单位工作实际,认真研究,贯彻执行。
教育部办公厅
2014年3月12日
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
  一、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思路
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围绕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,以促进教育公平、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,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确定的“三通两平台”重点工作部署,狠抓工作落实,使教育信息化在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,取得明显成效。
  二、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方式
  (一)以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,明确政府责任、完善管理体制。进一步指导各地深化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、转变思想观念,强化工作职能、调整管理方式、健全工作机制,加强工作督导、推动先行先试。建立、完善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需求、符合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。
  (二)以促进深度融合为核心,坚持应用驱动、形成有效模式。坚持从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,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,探索以教育信息化手段破解热点难点问题、促进教育公平、提高教育质量的方式方法,有效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,总结提炼形成可资借鉴的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,大力推广、深化应用。
  (三)以发挥市场作用为突破,集成各方力量、推进机制创新。准确把握与处理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、公益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,坚持政府统筹引导、鼓励多方参与,建立、完善多方参与的政策机制,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,发挥地方、学校和社会的作用,形成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良好环境。
  三、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核心目标
  一是加快缩小区域、城乡、校际间信息化基础设施差距。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重点,完成8.5万所中西部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,全国80%以上中小学基本实现“宽带网络校校通”。加快推进职业院校“宽带网络校校通”。
  二是形成资源开发应用新机制。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和学校、教师的作用,探索建立系统推进基础性资源和个性化资源开发应用的新模式;提升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与水平,初步形成教育资源云服务框架,国家平台形成为全国3300万名师生提供服务的能力。
  三是探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。巩固深化“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”项目成果,总结推广“一校带多点” “一校带多校”的应用模式,使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基本覆盖全国所有教学点和实现“宽带网络校校通”的中小学。
  四是提升“网络学习空间”应用规模。师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人数达到1800万,探索利用“网络学习空间”开展教学、学习活动的有效方式。
  五是全面完成国家、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。建设完善一批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日常管理、决策和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,实现学生、教师、办学条件等主要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与服务,制定出台教育基础数据管理办法。
  六是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。推动各地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,完成150万名以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、5万名以上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。完成2000人左右县级及以上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。
  七是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。加强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安全的统筹领导,做好顶层设计、明确责任分工、建立工作机制、完善防护体系。
  四、2014年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
  (一)推进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。
  1.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“宽带网络校校通”建设与应用。
  推动建立“政府规划引导、企业参与建设、学校购买服务”的学校宽带网络接入与运行机制,结合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,实现中西部地区8.5万所中小学网络宽带接入;将信息化条件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,纳入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”工作实施重点,按工作实施进度,加快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建设,加快缩小区域、城乡、校际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差距。(责任单位:科技司、财务司、基础一司、基础二司)
  2. 推进职业院校“宽带网络校校通”建设。
  印发《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标准规范(试行)》,引导和推动各地加强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。出台《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计划指导框架(2014-2015年)》,推动90%以上职业院校实现“宽带网络校校通”。(责任单位:职成司)
  3. 加强国家开放大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。
  推进国家开放大学智慧校园建设,实现教学楼无线网络覆盖,完成二期210间云教室建设工作。(责任单位:国家开放大学)
  (二)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。
  4. 制定“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”工作方案,推动建立相关政策机制。
  根据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要求及任务分工,会同财政部共同牵头制定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”工作方案,协调相关部门,切实落实中央要求,为学校构建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与运行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等有效机制,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。(责任单位:科技司、财务司)
  5. 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。
  鼓励企业以符合新课标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为重点,系统开发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,逐步实现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的全覆盖,形成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开发应用的新机制。(责任单位:基础二司、科技司、人教社、中央电教馆)
  启动“一师一优课、一课一名师”活动,充分发挥学校、教师的主体作用,推动信息化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,在应用中逐步汇聚形成系统的优质个性化数字教育资源。(责任单位:基础二司、科技司、中央电教馆)
  印发《中小学教学信息化指导纲要》,研制《中小学电子交互教学设备教学应用指南》,成立中小学教学信息化专家指导委员会,发挥各级教研人员的力量,总结、提炼并指导形成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的模式,全面推动中小学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,促进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。(责任单位:基础二司、中央电教馆)
  贯彻落实财政部、教育部《关于追加辽宁等17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3〕342号)和《关于追加浙江等14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3〕343号)关于“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”的部署,探索建立学校公用经费购买数字教育资源和信息化服务的政策措施。(责任单位:基础一司、财务司)
  6.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。
  启动实施信息惠民工程职业教育项目,围绕“建设1个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管理中心、20个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开发应用基地、100个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应用推广试点学校,开发50个专业领域的500门优质共享网络课程及其配套数字资源库、500门校本网络课程和500个培训项目,使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学生数1000万以上”的目标,探索建立推动职业教育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开发应用的新机制。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现场观摩活动。继续举办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。(责任单位:职成司、科技司)
  7. 组织民族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。
  研究制订民族地区数字教育资源建设规划,以新疆地区主要民族语言为重点,以使用量大、覆盖面广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版本为主,先行开发适合新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使用的《数学》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并试用。(责任单位:基础二司、民族司、电教馆、人教社)
  8. 促进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领域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。
  深入研究MOOC对高等教育的深刻影响,支持“985工程”高校开设开放在线课程,组织部分地区实现高校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的网络共享。继续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,继续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。(责任单位:高教司、高教社)
  启动200门左右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核心课程建设,探索基于网络的教学模式和教师团队的运行机制。(责任单位:职成司、国家开放大学)
  9. 推进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能力与机制建设。
  探索形成市场化的数字教育资源汇聚机制,完善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导航、交易结算功能和运营模式,形成为300万名教师和3000万名学生提供数字教育资源服务的能力,为把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成最具规模与影响力的“数字教育资源超市”奠定基础。推动国家、区域、企业教育资源平台互联互通、协同服务,初步形成国家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。扎实推进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,试点规模不少于1万所学校、40万名教师、600万名学生,探索形成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“优质资源班班通”服务模式。(责任单位:科技司、中央电教馆)
  10. 巩固深化“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”项目成果。
  落实以县为单位组织教学的要求,推广“中心学校带教学点”的教学组织模式,持续加强教学点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,持续更新改进并适时推送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,加强技术支持服务和应用检查,总结形成一批典型应用案例,通过“制度加技术”形成“一校带多点”“一校带多校”的模式,切实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,探索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。(责任单位:基础二司、科技司、教师司、中央电教馆、教育电视台)
  (三)推动“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”取得新进展。
  11. 加快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和应用。
  督促和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建设、应用的有效机制,加大与企业交流合作力度,加快推进机构空间、教师空间、学生空间和家长空间建设取得新进展,将“人人通”扩展到各级各类教育,师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支持学习人数达到1800万。深入研究和挖掘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模式,将空间与课堂教学有机衔接,支持师生、生生、家校间学习互动与交流,探索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改革、提升教学效率与效果的新模式,助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。及时总结交流各地“人人通”好的应用模式,举办现场观摩活动。(责任单位:基础二司、职成司、高教司、教师司、科技司、中央电教馆、国家开放大学)
  部署完善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平台,实现与学生空间、教师空间、管理平台的数据集成。建设国家开放大学教务平台,实现教学平台、教务平台、学习空间、移动办公等教学与管理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,并启动试点工作。(责任单位:国家开放大学)
  (四)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。
  12. 做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应用与服务。
  全面完成国家、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和重点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,实现全国各级各类教育学生、教师、教育机构、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100%入库,形成集中统一和数据共享的基础数据库。制定出台系统应用指南和教育基础数据管理办法,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应用系统功能,做好学生升级、升学、转学、毕业和教师调动等日常管理工作,并通过系统应用实现数据动态更新。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,统筹做好考试招生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论证和开发。(责任单位:教育管理信息中心、基础一司、基础二司、职成司、学生司、教师司、资助中心、考试中心)
  13. 加快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。
  实现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正式上线,完善动态监测、决策应用、教育预测、国际比较以及数据展示和查询等主体功能模块,实现部内相关数据资源的整合与集成、教育与经济社会数据的关联与分析,为教育决策提供及时和准确数据支持,指导推动省级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和应用,推动教育基础数据在全国的共享。(责任单位:规划司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)
  (五)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。
  14.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。
  制订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、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,开发培训课程和培训资源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具和网络测评系统。指导各地开展专项培训,培训中小学教师不少于150万人;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,完成500人的骨干培训和5万人的远程培训。推动各地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、职务(职称)评聘和考核奖励的必备条件,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。(责任单位:教师工作司)
  15. 加强职业院校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。
  继续实施“职业院校信息技术职业能力提高计划”,着力提高职业院校教师、校长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。(责任单位:职成司)
  做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,积极探索、建立适应高校教师的开放、灵活、便捷的培训模式,建设“线上与线下”相结合的高校教师终身学习平台。(责任单位:高教司)
  16. 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。
 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,计划培训2000人,力争完成县级以上教育厅局长的全员轮训,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能力。(责任单位:科技司、人事司)
 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培训工作,制订培训方案,加大培训力度,本着以点带面、以骨干带薄弱的原则,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培训,将教育信息化理念融入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,为教育信息化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。(责任单位: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)
  (六)以点带面、全面推动战线教育信息化工作。
  17. 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。
  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教育信息化试点,深入探索推进教育信息化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,培育一批骨干学校、骨干教师、骨干课程,提炼一批典型案例,推广一批典型经验。选择改革态度坚决、试点方案切实可行、保障支持措施到位的地区进一步开展综合试点,深入探索教育信息化统筹协调、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、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,优质教育资源扩大覆盖面的长效机制。(责任单位:科技司、基础二司、职成司、高教司)
  18.推动各地全面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。
 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根据教育信息化整体部署,加大统筹力度、加快推进步伐,比照《教育信息化“三通工程”年度任务指标(指导性)》要求,结合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”等工作,系统部署、全面落实“三通”建设与应用任务,按计划实现“三通”目标。各地要巩固“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”项目成果,建立起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机制;组织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校长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;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,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、提高教育质量、推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要作用。(责任单位: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)
  (七)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支撑保障机制。
  19. 建立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机制。
  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畴,制订《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》,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,形成专项督导报告,督促指导各地把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。(责任单位:督导办、科技司)
  20. 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。
  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、协调指导,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教育信息化职责分工。督促各地加强教育信息化行政责任处室职能,切实负起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本地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责。(责任单位:科技司)
  21. 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专家咨询机制。
  成立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咨询专家组,完善教育信息化决策咨询机制。成立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委员会,完善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标准技术委员会,建立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机制。依托有关单位建立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与技术支持机构。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。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、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、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。(责任单位:科技司)
  开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估研究,探索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指数,逐步积累并建立发展监测数据库。(责任单位:中国教科院、中央电教馆)
  22. 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。
  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为抓手,建立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安全统筹领导体制、工作机制、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,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标准规范,建立督查与通报机制。(责任单位:科技司)
  23. 加大教育信息化工作宣传力度。
  多形式、全方位、多角度、立体化地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、重大部署和新进展、新成效,为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在《中国教育报》“推进教育信息化特别报道”的基础上,设立“信息化”专版。(责任单位:新闻办、中国教育电视台、中国教育报刊社)
    完善教育部网站信息化主页和中国教育信息化网站建设。(责任单位:教育管理信息中心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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